close

() 稅賦篇

Q1:屋主售屋時,有哪些稅要繳?

        過戶費 (Transfer Fee) – 2%(買方、賣方各付1%依公告價計算)

       特別營業稅 (Specific Business Tax) -3.3%(五年內售出)

       印花稅 (Stamp Duty)- 0.5%(5年後售出)

       所得稅(資本利得)-約0.5%

       仲介服務費 (Agent Fees) 2-3%;買方:2%,賣方:3%

 

Q2:泰國對外國人擁有的房產是否徵收贈與稅或遺產稅?

         2017年的稅費更新為:

遺產稅 繼承人為家長或直系血親卑親屬 評估超過1億泰銖的部分課徵;繼承遺產者須於150天內申報 5%
  繼承人非以上關係者 評估超過1億泰銖的部分課徵;繼承遺產者須於150天內申報 10%
贈與稅 贈與時 評估超過2000萬泰銖的部分: 5%~10%

 

 

Q 3房屋要怎樣辦理繼承?有哪些稅金跟費用?

  • 土地、大樓公寓、地上權之繼承
  1. 外國人不能擁有泰國土地,也無法繼承土地。外國人與泰國人結婚後,可以擁有法定繼承權,但無法登記土地所有權。
  2. 大樓公寓之外國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在取得大樓公寓後,須於60天內書面通知有關當局,並於1年內處置。
  3. 地上權(leasehold)的合約,於承租人死亡後而終止。因此為避免造成爭議,一般於地上權租約結構當中,應包括繼承的必要條款;或者建議應納入共同承租人,以預防其中任一承租人死亡時,其他承租人仍能維持該租約。
  • 泰國對外國人持有之房屋,不徵收贈與稅與遺產稅。(如泰國法令有調整依泰國法令公告為主)

※※這邊資訊,盡量加上2017年的版本,但還是以規劃當時的法令為主。※※

arrow
arrow

    aa相似性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