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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權篇

Q1 泰國是否允許外國人擁有合法不動產產權?

  • 泰國自1990年起開放外國人可以本人名義買賣不動產
  • 外國人可憑護照,即可以自己名字買賣大樓公寓
  • 外國人不可單獨擁有泰國土地透天別墅外國人購買大樓公寓不可超過總戶數的49%(泰國人戶數51%)

 

Q2:外國人在泰國可以買土地/房產?

  • 可以買房地產外國人不可單獨擁有泰國土地/透天,除特殊條件外(設立公司)。
  • 外國人可購買任何公寓總空間的49%,而不需要永久居留

 

Q3:泰國的土地所有權地分別?

  1. 永久權利(free hold):完全沒有時間限制,與台灣的土地所有權相當,買方可永久擁有土地。
  2. 限期權利(lease hold):有時間上的限制30+30,30年簽一次,類似台灣的地上權,所以此等權力只有土地使用的權利而非實際擁有土地。

 

Q4:購買泰國房產會有權狀及土地持分嗎?

   有的,土地廳完成過戶後會核發權狀,權狀上面會被載土地持分面積

   藍海地產會將權狀送至翻譯社,翻譯成中文後給購買貴賓

 

Q5:房屋是否可以共同持有,有人數限制嗎?

  當然可以共同持有人數最多為五個人可共同聯名持有

  年齡需滿21歲以上才能購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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